中经联播讯(通讯员田晓慧)主题教育开展以来,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“学思想、强党性、重实践、建新功”总要求,以“匠心绥检”党建品牌为载体,结合工作实际,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,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绥芬河市阜宁镇朝阳村位于绥芬河市北,凭借城乡结合部交通便利、信息发达的优势,村内产业发展良好,村民安居乐业。但村内四家养猪场污染环境始终是村民们的一块心病。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阜宁镇朝阳村村民反映,村里有人饲养生猪,猪粪便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村里的沟渠或堆放在路面上,每逢下雨天猪粪便都会夹带着生活垃圾,淌的村里到处都是,飘散着恶臭味,饮用水也受到了污染。接到举报后,市检察院第一时间组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,赶赴案涉地点,进行调查走访。
经过现场勘验、鉴定村内地表水,查明养猪场直排的粪便等污染物,不仅影响生态环境,还极易污染村内饮用水,危害村民的身体健康。考虑到朝阳村存在的是历史遗留问题,并且村域生态治理工作涉及多家行政部门,存在职能交叉。为尽快达到修复效果,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领导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纪委监委代表、人民监督员、村民代表以及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,将检察听证会开在了问题较为突出的生猪养殖户所占的国有林地上,组织参会人员踏查公益损害涉案现场,实地还原了被侵害的原貌,直观感受村民的急难愁盼。参加听证会的村民代表感慨的说,“有这么多领导来到村里和我们面对面的了解需求,听取我们的困难和意见,并且按照我们的意愿当场给出解决方案,这是前所未有的。”
为推动问题及时有效整改,尽快完成生态修复工作,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,针对各行政部门在职能衔接配合上出现的重叠和盲区,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听证员、村民代表的意见,结合案件事实、法律规定,释法理、讲情理,为各行政部门捋清职责,解决争议,确保行政职能有机衔接。经过多次现场督办、勘察,问题终于解决了,村民的生活得到了保障,村内的生态也得到了修复。村民李某激动的说,“村里的猪粪味没有了,沟渠里淌的都是清水,林地上栽了新树苗,窗户也能开了,我们的日子更有奔头了。”
据介绍,主题教育开展以来,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还充分发挥“匠心绥检”党建品牌作用,把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贯穿到各项工作中,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重点领域困难问题,积极开展“立足岗位做贡献”“党员服务群众”各项活动,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8次,解答法律咨询100余次,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7件,帮助消费者和农民工追回预付款、拖欠工资5万余元。聘请检企联络员31名,为企业家提供法律咨询97次,开展“菜单式”法治讲座14期,为小微企业办理案件5件,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0万余元。成立“绥检公益+薇姐工作室”,收集公益受损害线索38件,督促拆除违章私搭乱建24处,整改清运清理垃圾53吨,恢复被破坏的土壤植被32亩。办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、旅店住宿等公益诉讼案件5件,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。发出家庭保护“督促监护令”5份,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人次。打造“绥检春苗工作室”,从校园欺凌、预防性侵等角度出发,开展宣讲活动20余次,切实做到主题教育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,与提高能力、提升质效、提振作风深度融合,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聚力、赋能、铸魂,真正把"以学增智、以学促干"落到实处。